各县区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水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水务局
2022年4月6日
2022年全市水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勇于担当、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水务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水务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为新阶段菏泽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到水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水务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水务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将水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依法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按规定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市水务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山东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向市政府提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4.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抓好《菏泽市水务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加大“依法履职”考核评价力度,把各科室依法履职情况纳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5.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认真办理涉水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6.加快推进水务立法。围绕“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这一主题,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及时做好立法工作。
7.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山东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涉水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同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8.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各科室严格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要求,确保所有涉及市场经常主体的政策措施应审尽审。
9.认真做好法规文件会签和意见反馈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涉水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会签工作,对市法规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10.进一步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进一步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强化和改进水行政执法工作。
11.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河湖管控、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12、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上网运行,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13.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山东省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继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完成实地监督检查任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重点做好有关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4.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组织做好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换证等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
15.切实做好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稳步推进水务平安建设,常态化开展水务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全市水事秩序和谐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氛围。
16.切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水务普法格局,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将水务普法与水行政执法、业务管理深度融合,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
17.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年内举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讲座不少于2次,实现学法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年度学法学时要求,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法规以及与服务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举办全市水务法治建设培训班,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8.精心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和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水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弘扬水务法治文化。积极开展日常普法宣传,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
19.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水务法治建设机构要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示范,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0.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大力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时刻把规矩意识、廉洁意识记在心间,带头廉洁自律。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务精神,勇于负责,甘于奉献,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打造清正廉洁、能打硬仗的水务法治建设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