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督查激励实施办法》,我厅组织研究提出了2022年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成效拟予督查激励的设区市名单,已经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意见,反馈山东省水利厅。
拟督查激励设区市名单: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威海市、聊城市。
联系电话:0531-51767175
传 真:0531-51767176
山东省水利厅
2023年2月15日